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教育廳《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培養(yǎng)計劃實施辦法》(教高〔2016〕403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師資助計劃資助對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916號)要求,人事處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考核,經(jīng)教育廳審核,我校四名教師通過考核,被認定為“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名單見下表:
序號 |
姓名 |
項目名稱 |
證書編號 |
1 |
閔志宇 |
基于分子模型的聚合物成型流變性能研究 |
豫教〔2019〕00486號 |
2 |
趙軍偉 |
基于貴金屬和半導體氧化物的納米復合材料的構建與光學性能研究 |
豫教〔2019〕00487號 |
3 |
薛 冬 |
牡丹根際溶磷微生物篩選及其溶磷特性研究 |
豫教〔2019〕00488號 |
4 |
劉利娜 |
基于SiO2殼和稀土離子摻雜的核殼型納米復合材料的合成與性質(zhì)研究 |
豫教〔2019〕00489號 |
省教育廳就青年骨干教師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貫徹落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培養(yǎng)計劃實施辦法》中有關考核工作要求,加強青年骨干教師培養(yǎng)對象的過程管理和考核工作,強化中期考核,嚴格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切實發(fā)揮青年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受資助培養(yǎng)的青年骨干教師,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學校工作要求,在規(guī)定的三年培養(yǎng)期內(nèi),高質(zhì)量完成教學水平、科研能力、團隊建設、項目成果、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目標任務。青年骨干教師資助期間須以第一作者完成和項目相關的論文、著作等成果,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培養(yǎng)計劃”字樣。
三、教育廳將加強青年骨干教師培養(yǎng)計劃的考核管理,對完成效果較差的學校,將在全省通報并減少申報限額。學校中期考核情況隨培養(yǎng)期滿年度的考核結(jié)果報教育廳高教處備案。
根據(jù)省教育廳要求,希望我校獲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師資助計劃資助的教師能夠高質(zhì)量完成培養(yǎng)目標任務,并認真對待考核工作。
人事處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