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舉行,請考生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wǎng),,認真閱讀《致河南2021年研考考生的公開信》,、《河南2021年研考考生健康考試須知》,、《河南2021年研考考場規(guī)則》,,遵守考場規(guī)則和防疫要求,誠信健康考試,。為保障洛陽理工學院考點的考試工作有序進行,,保障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xiàn)溫馨提示如下:
一,、防疫須知
1.考前第14天起,,考生須堅持每日上下午測量體溫并如實記錄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25日)的健康監(jiān)測情況,填寫《河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登錄網(wǎng)址http://www.heao.gov.cn/attach/202010/20201030113724_3350.pdf查看下載,,用A4紙單頁面打印,如實填寫后親筆簽名),,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場考試時交考場監(jiān)考人員,,并主動配合考點其他防疫措施等,不準瞞報,、漏報,。
2.考生在考試前確保不要到疫情高風險地區(qū),如考前14天到過高風險地區(qū),,需向校醫(yī)院主動申報并做核酸檢測,,持考前7日內(nèi)核酸檢測報告(陰性)方可參加考試。
3.考生到外校赴考時,,應做好個人防護,,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4.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臨時身份證或轄區(qū)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并經(jīng)工作人員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
5.低風險地區(qū)的考生在進入普通考場前要佩戴自備口罩,,入場驗證前要摘掉口罩放入自帶便攜包放置在考生物品放置處,,考生自備口罩不得帶入考場,入場就座后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監(jiān)考員申領考場使用口罩,每場考試結束后要將考場使用的口罩向內(nèi)對折放置在座位桌上用文具盒一角輕壓,,不得帶出考場,。
二、考試安排
1.考試科目及時間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12月28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藝術類考試科目(公共教學樓5樓)
2.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的考試科目起始時間為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考生進入考點時間為上午7:50,下午13:20,。
3.考生考前要仔細查閱并確認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考場分布詳見附件),,提前查好路線、確認好考試地點位置,,不要走錯校區(qū),、校門或樓房,務必認真閱讀考試地點發(fā)布的考試須知,,以免因疏忽耽誤考試,。
4.《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規(guī)定: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5.請及時打印考研準考證,并多處備份復印件和電子版,,復試時將用到,。使用期間,《準考證》正,、反兩面不得涂改或書寫,。
6.檢查身份證有效期,保證你的身份證在有效期內(nèi),,才可以參加考試,!
7.考場統(tǒng)一配備文具,不得將文具帶出考場,。除招生單位規(guī)定外,,自命題科目可攜帶1把小刀用于啟封試卷袋,。
8.自命題試題袋需考生本人拆啟,小刀自備,,考點統(tǒng)一配備不干膠密封條由考生自行密封,,并在密封條上簽名。
9.政治,、英語一,、英語二為一題多卷,考生在拿到試卷后務必將試卷上粘貼的“試卷條形碼”取下,,粘貼在答題卡(客觀題頁)“試卷條形碼粘貼位置”,,凡因不正確填寫(涂)個人信息、不按規(guī)定粘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0.每科考試結束時不得將試題、答題卡(紙),、演草紙及統(tǒng)一配發(fā)的文具帶出考場,。
11.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荚嚱Y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場。
三,、誠信考試
1.考生不得將手表(考場內(nèi)有時鐘),、手機帶入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洛陽理工學院考點的所有考場均為標準化考場(全程聯(lián)網(wǎng)監(jiān)控錄像),提醒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guī)則,。
2.違規(guī)必究,,作弊必罰??忌灰獙で蟆皹屖帧碧婵?,也不要充當“槍手”替他人應考;考生不要利用現(xiàn)代通訊工具舞弊等,。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凡組織、參與作弊的考生,,對于在校生,,可由其所在學校予以開除學籍;對于在職人員,,由考試 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逐人落實,絕不姑息,。
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附件:
1.
2021研究生考場分布.docx
2.
防疫承諾書.pdf
教務處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