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教財〔2019〕84 號)和我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學生本人申請,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學院學生認定工作組審核,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xiàn)將我校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若對認定結果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反饋到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王城校區(qū)大學生服務中心206辦公室)。
附件:
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名單.xls
學生工作處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