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省屬本科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豫財資〔2016〕135號)關于固定資產標準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資產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現對我校設備類、文物陳列品類,、家具類固定資產標準作臨時調整,。
一,、調整后的固定資產標準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單價在500元以上、數量在20臺件以上的同批次,、同類型,、同單價的家具類資產,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設備類、文物陳列品類,、家具類資產為低值耐用品,,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調整時間及入賬方法
新標準從2019年度開始執(zhí)行,新增的設備和文物陳列品類固定資產,、家具類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對應在儀器設備、家具管理,、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統(tǒng)中登記入賬,。
三、其它資產的管理
其它類固定資產按原規(guī)定進行管理。
新標準執(zhí)行后,,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由各二級管理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管理,。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