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規(guī)劃,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 開展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測量工作,關注特殊群體,建立健全大學生心理檔案。
3. 面向全校學生開展個體心理咨詢、團體心理輔導,負責學校心理咨詢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建設。
4. 建立學校心理危機預防干預體系,完善“學校-學院-班級-宿舍”四級預警網(wǎng)絡,進行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
5. 通過各種媒介渠道,全方位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工作,凝練特色、打造品牌,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6. 負責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的專業(yè)培訓,定期進行心理咨詢案例督導和個案研討。
7. 組織開展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及學生心理朋輩隊伍的指導與培訓。
8. 為二級心理輔導站提供工作支持和指導。
9. 負責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充分發(fā)揮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主渠道育人功能。
10. 指導校心理部、大學生心理協(xié)會日常活動的開展。
11. 負責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等事務性工作,管理好中心設備及設施。
12.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意識形態(tài)工作主體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13. 完成上級領導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